我是公立學校的老師..
應該是最近這1年的新法吧..
以前產假都是從生出來的那一天開始計算..
現在是可以從生的那天開始,提前21天開始請假..
所以如果要提早請產假..
我覺得也要比預產期還早生產,才划算..
不然才坐完月子沒幾天,就要回去上班了..
產假56天--包含例假日(就是週六+日)
--我看"適用勞基法人員請假規則簡表"是說56天(8周).
分娩假"不扣除"例假日
以上兩種都是一樣ㄉ阿
"不扣除"就是"包含"例假日ㄉ意思阿
所以怎麼算都是56天,順其自然就好
提早請就提早回來,晚請就晚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