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
請假事由:婦女在懷孕、生產階段,心理狀況較為脆弱,且懷孕期及產後撫育,更加要有穩定之經濟可作憑藉,需加強保護
請假天數:
1.一般分娩,8星期假
2.懷孕3個月以上不幸流產,4星期假
3.懷孕2~3個月內流產,1星期假
4.懷孕不滿2個月內流產,5天假
特別注意:
1.懷孕之婦女無論已婚或未婚,以事實認定必須給予產假
2.產假期間,若是工作滿六個月者,休假期間工資照給;工作未滿六個月者,休假期間工資折半發給
3.懷孕期間內可向雇主申請改調至較輕易之工作,雇主不得拒絕或減發工資
4.勞保可申請生育給付,請參照勞工保險條例32條
5.若雇主要求產假期間工作,應照勞基法39條加倍發給工資
叁考網址:
http://www.ipobar.com/read.php?tid-987009.html
以上是有關產假的資訊,希望有幫到版媽.
另外 小臻娘 您要好好做月子,養好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