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都在被罰之後才知道
這樣合理嗎
雖然只有20
但那兒都沒去要付40
到了目的地才花20
這樣公平嗎
雖有乘車之實
也有付錢ㄚ
沒有到下一站的出口為何要多付
而且還在2小時以內
這是我不解的地方
官方應該不會為了20來捍衛消費者的權利
大眾大多認為算了
才20
給一給 消災了事
正常的使用者不會同站進出((如果同站要進出,當初幹麻進去))
說的也是((如果同站要進出,當初幹麻進去))
有可能是臨時改變主意
或取消行程
不然又不是去吹冷氣
坐公車都還比較涼
不順眼這標題的媽咪
請不要在這發洩
我只是單純問問大家都知道嗎
就這麼簡單
我也想讓不知道的媽咪知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