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媽媽突發腦動脈瘤破了到目前為止開了兩次刀還要再繼續開
爸爸年邁84身體退化當中,在這個時候是很需要有人照應的
妹妹是個好享受愛花錢又欠卡債在身又離婚者(目前一個月一萬五的債)
姐姐嫁單傳近來公婆相繼而去,一個兒子
我的老公是極重疾殘障,還有兩個小孩要顧,婆婆也已年邁七十多了
我娘家媽媽身體好之前常說後事會公平處理,我相信她
出事了,姊姊報料媽媽有定存一百多萬用她的名字
媽媽復原時我問他怎麼回事,他都只回我寄放而已
說姐姐沒存款,我問到後來還是不懂這中間的原因
姐姐也避談這件事,姊姊不連絡他不和我聯絡
妹妹一開始說很單純的要全心全意的顧
事實上它真的很用心的顧了5個月
我當然也有去照顧,後來因為一百萬耿耿於懷
第二次開刀問題來了
小妹要我出錢讓他顧
因為我姊願意出錢
我說我可以和他輪,他說不用她堅持要顧
最後他說不拿沒關係以後別想回來分家產
打了三次電話問了三次以後要不要分(吵的內容露出了她的本性)
昨天全家談判
我一到家先說我的提議
父母錢財不多外加一間房子,因為沒兒子,是否可以看誰要顧父母決定一個月給多少費用,或者請社會資源減少開資
若照顧到沒錢,可以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換現金用,用到沒有錢
三姐妹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結果我想不到他們好像都說好了要把房子過戶給小妹,只等我回來
我才說完,爸爸開口說小妹沒房子打算把房子過戶給她
這幾個月來很滿意她的照顧
我因為很少很少回去這中間他們都是怎麼個打算我搞不清楚
我說那好我放棄你們的財產但是我不同意現在過戶給小妹
當你們眼睛一閉我馬上可以蓋章簽字甚至你們錄影存證
結果小妹馬上用手機錄影錄音這段
小妹的人格我不相信因為小學畢業就在社會上混抽菸喝酒吸毒
樣樣都會都有過,小孩一個女兒從小沒什帶,男女關係也很複雜
36年來沒盡過所謂的責任,現在竟然談責任(引起我質疑)
我想說的是我有家累我也需要保障我的家人
我怕父母不知何時會過戶給小妹,怕如果他花完了,會遺棄父母
我這麼說他們全反對說我有甚麼證據污衊他們的人格(包括姊姊的一百萬會不會拿出來)
到時和現在我是任何也分不到責任卻跑不掉
我該怎麼做的好呢?
是否要黑底白字寫些甚麼或要怎麼寫?
在我的想法義務與責任是相對的既然我已放棄我應有的權利那義務和責任也應該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