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
除非知道明天要死了...
今天不會離婚...
那我就會刺...
不然吶....
事事變化..沒人能控制..
雖然..現在我很愛老公..
老公也很愛我..
雖然我們結婚九年...
感情沒變淡..反而更濃...
但人...要變心是一時的...
如真刺了...到時要洗掉又要痛一次...
所以吶...我不會把老公的名字或紀念日刺在身上..
不會!!!刺另一半的名字是很蠢的舉動......(紀念的以外)
要不然用簽字筆寫一寫,後悔了還可以擦掉
我之前都有在看邁阿密刺青客,所以不排斥刺青,好看最重要,可能他們的動機背後都有令人感動的故事吧
但我是不會去刺啦,因為很痛,我也不想身上有黑黑的東西
(原作者於 2010-08-17 18:42:5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