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禮拜前老公帶小孩在綠燈時走在斑馬線上被左轉車撞上,
(已經走了約十步、不是剛起步,且對方沒禮讓行人)
當下有請警方做筆錄、叫救護車送醫,
小孩在爸爸保護下只有大腿跌倒時撞傷瘀青,
而大人也因緊急閃躲只有外傷及撞傷瘀青,
因為我和老公都有急救證,
懂簡單傷口處理及包紮,
所以那一次急診後,到現在小孩瘀青退了,
大人外傷結痂,我們都是自己處理(冰敷、熱敷、上藥、包紮、按摩)
但對方從事發那天跟到急診室作筆錄後,
但今天超過兩週,
完全不聞不問!!!連一通關心電話也沒有!!!
打他所留的市內電話,竟然是轉語音後自動掛斷...
我們已經考慮提告,
也知道只要找當初處理的員警就可以幫忙送件,
民事部份,醫藥費只區區一千多元,
我們就算沒拿也無所謂!
但刑事部份查過資料後也只是六個月以下刑責,可易科罰金,
這樣輕微的責任...就是對方不聞不問的理由嗎?!氣!!
想請教~
1.該如何尋找免費律師?
2.有啥辦法可以迫使對方主動與我們聯繫?
3.請大家提供後續處理建議~
謝謝!
謝謝大家的建議及經驗
我們會考慮提告全在於對方的態度問題,
但看到法令對受害者的保障真的讓人感覺不痛不癢,
肇事者應該是有權有勢的貴公子,
等交警及救護車到現場時,
我家人還聽到他在跟處理的員警說"爸爸在跟警察開會"
警察建議他待會兒先買盒水果一起帶到急診室慰問,
如果他沒錢,警察可以先借...
但他一樣空手到...
我老公開玩笑說...
最好他老爸官大勢大,
這樣可以鬧大一點,最好是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