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班途中開車跟行人發生擦撞,不是故意的ㄧ轉彎就撞到,他也沒倒在地上,也沒走班馬線,造成他膝蓋韌帶脫落,當下也叫了救護車,及警察,做了筆錄,也聯絡了保險公司辦出險,一個月後警察初判表出來說錯在我們,現4個月後對方好了要討論賠償,一開口就要80萬,或最少也要60萬,保險公司只肯賠35萬,對方說要提告,要怎麼才能和解呢?真的好煩腦,無助
沒工作3個月,跟請看護等有收據的20萬
其他金額是精神賠償
當下他在新竹醫院X光照沒事,隔天回台北醫院看醫生才打電話來說潤帶脫落。
精神賠償提的原因過年不能出去玩,養得2隻貓沒人喂,住舊公寓爬樓梯不方便
警察只會判大車的錯
機車和行人的車禍判機車的錯
警察也只會判雙方私下和解
再不行就走調解委員~
除非有行車記錄器可以
證明他沒有走斑馬線是行人的錯,提出來看看能不能降低和解金
自己寫和解書三份~
人有馬上送醫院又轉到大醫院去看
代表不是騙
不是碰到沒有馬上送醫沒有收據就要和解
只能說人倒楣開車是這樣子的運
要精神賠償也是真的
因為車禍的緣故沒有收入
只能說開車加上運不好
看有沒有信仰能不能去拜拜求和解
行人沒有走斑馬線應該不會怎麼樣子
重點是對方受傷有問題,一定是認為車禍造成的
也當下去送醫院了
不是沒有去醫院撿查而獅子大開口
個人不好的經驗是騎摩托車下車不舒服
不小心催油門撞到旁邊的機車,整個人摔傷很痛
但是警察很兇的要談機車賠償問題
車子好險很破舊~
幸運的是,撞到三台機車都是破舊的車子
其中一台不知道車主是誰不用賠,一台不用賠償
一台堅持要賠3700元(堅稱騎一年多)
後來媽媽一直看受損部位
對方心虛才賠了2000元烤漆費用
保險業務員說好險能用錢解決的事情就好
要是弄到人就是精神賠償工作損失
只能說真的運不好~
何況是開車,當然警察判大車的錯誤
行人沒有走斑馬線不是重點
是保障路人和三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