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現在經濟許可
就把孩子監護權要回來吧
這對孩子來說當然最好
不然父母在法律上都有撫養的義務
依法,你按月還是得負責孩子的生活費用的
一個孩子生活費5000元,三個給個1.5萬不算過分
但是記得不要拿現金
要用匯款留下證據
代表你有負擔起撫養的義務
未來在法庭上對你來說比較有利
小孩判給男方,婆婆不帶誰帶??
(有人講話真的很不中聽...)
離婚沒付贍養費就很不錯了, 還要來要錢
趁這時候直接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吧
不然前途堪慮,,
現在用討的 ,下次可能會用要脅的...
要小心喔~
小孩判給男方,婆婆不帶誰帶??
如果真有這打算.
先把證據搜集好,證明他們不適任照顧小孩.
看前婆婆和男的個性,如果只是一時的狀況不佳,就拿錢"救濟"他們.
如果你怕這是無底洞,而且會從此沒有盡頭,那就不要給,走法律途徑.
"人在山窮盡時,真的很低下難堪.... "認同.
+1
監護權在男方身上,孩子的奶奶自己要擔這個責任也是對兒子的好,如果要說可憐的話也要怪他生了一個沒擔負的兒子,我覺得最可惡的是他們用恐嚇的方式,既然他們沒能力那就走法律途徑要回小孩吧!但若是自己也沒足夠的能力,那就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出個幾千元補貼一些吧!若他們打算吃定妳,那妳就假裝擺爛,表示妳要走法律途徑,行使妳的權利探視.如果此時妳一肩扛下所有的經濟責任,那男方恐怕會更沒責任感,可能會缺乏要努力找工作養小孩的動力.
版媽那就放寬心吧~
跟婆婆說一個月固定給他多少錢,1 千2千都好,希望他體諒你現在的處境,等以後穩定一點,再給多一些。
我希望你能想清楚,我覺得目前這樣讓婆婆帶是最輕鬆的,我跟你一樣離婚,監護權也是男方,只是前夫都在大陸,經濟都是我一人在扛,一個月給婆婆一萬,還要負擔小孩的其他費用。只是我會儘量讓自己過的輕鬆,對於小孩也只是想養到他成年就好,壓力就不會那麼大了,小孩越大你會感覺越有希望,我兒子目前小1要升小二,小的要升小一了,現在會跟我說,媽媽你不用陪我,我要去同學家玩。
我有種解脫的感覺~我不喜歡小孩黏我!!
男方要了監護權,拿了監護權敢做不敢當嗎?
既然要了監護權,養不起孩子要把所有的責任往你身上推?
要讓妳看不到孩子分明就是要脅,讓妳看不到孩子表示他們男方有辦法養得起孩子嗎?
哎呀,男方分明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能挖就挖,利用孩子來吃定版媽.
版媽要分清楚,今天養不起孩子到底是誰的錯,要監護權表示他們有能力才能要到孩子的權利,今天妳有義務被他們要脅的死死的嗎?孩子現在只是淪為工具,養孩子是藉口,利用你的錢順便填飽他們的肚子才是真的.
跟他談條件吧,養不起就把監護權還妳,其他別輕易答應,等到他們肚子餓到不行,孩子等同是額外的負擔,他們不想讓出監護權都不行.
這段期間妳就長長買些東西去養妳的小孩,讓他們吃好穿暖,其他人的肚子,妳又和他們沒有關係,蓋麻要被他們控制.
如果他們不讓妳探視,有本事說,就要有本事擔,上法院去爭呀,量他們也沒這個膽,有本事放話,就讓他們失去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