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在聯絡上簽上名字,就是代表對孩子的功課做到監督的責任.
但現在我在懷疑,是我錯了嗎?
前兩天,我哥的女兒寄住在我家,昨晚我問她,媽媽(我嫂)有幫妳簽聯絡簿了嗎?她回答沒有,我就說那把妳的功課跟聯絡簿拿出來,姑姑幫妳檢查簽名.
聯絡簿上寫的功課有5項之多,但她卻只拿了其中一項跟聯絡簿給我,
我說:功課這麼多,妳怎麼只拿一項給我呢?
她:只有那一項需要簽名而己,其他不用簽名.
我:妳在家難道妳媽媽(我嫂)不會檢查妳的功課嗎
她:對啊,媽媽(我嫂)說,功課是我自己在寫的,要我自己檢查?
當下,我真的傻眼了,不會吧!
我也曉得功課是孩子的責任,但是在聯絡簿上簽名,不是就代表簽名者對孩子的功課有達到監督之責嗎?我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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