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中和市「守護小樹苗」幼兒完成常規疫苗接種獎勵計畫
98.03.06訂定
一、 目的:為使本市嬰幼兒獲得適切之健康照顧,促進其身心健康,並鼓勵其按時完成衛生署所規定的預防接種時程,特訂定本計畫。
二、 本計畫獎勵對象及申請資格:
(一) 設籍本市滿6個月且為95年3 月 1日以後出生之幼兒,並完成兒童健康手冊所規定「出生24小時內至出生滿2年3個月」的常規預防接種時程紀錄。
(二) 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需設籍本市滿6個月。
(三) 於疫苗接種完成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三、獎勵方式:
凡符合規定之幼兒,每名獎勵新台幣貳仟元提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