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剛離婚,兩個小孩都在前夫家(因為不想拆開兄弟,所以選擇讓他們在一起成長,一個大班/一個三歲多),而且為了小孩有好一點的生長環境(夫家家境吃穿都沒煩惱),就算有千百個不願意,也別無選擇~真得很無奈!因為現在的我必須重頭開始,一切歸零,每到夜晚或假日真得心理好寂寞,想小孩?雖然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探試權,但前夫目前只願意讓我帶大的出來,小的連聽電話都不行,可是我就好想小的,真不知怎麼辦?(我也跟他說的很清楚,要就兩個都讓我帶出來,不然就都不帶)這樣堅持有錯嗎?為什麼離婚後的男生和婆婆都可以這麼無情折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