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拿貨跑郵局 寄錯要認賠運費
2.被客人殺價
3.一堆人狂問問題
4.最怕客人買到尺寸不合要退貨
問題客人拆開過了,要再賣很麻煩耶(有人有這個問題嗎)
5.棄標 雖然可以提出棄標抗議 把手續費要回來 但是整個就是不高興
作者:@一朵雲@ 會員參觀網站
時間:2010-03-0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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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拿貨跑郵局 寄錯要認賠運費
2.被客人殺價
3.一堆人狂問問題
4.最怕客人買到尺寸不合要退貨
問題客人拆開過了,要再賣很麻煩耶(有人有這個問題嗎)
5.棄標 雖然可以提出棄標抗議 把手續費要回來 但是整個就是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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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自己寄錯運費只好認賠,如果是對方的問題,就叫對方自己承擔
2。殺價的客人就看你的底線在哪
3。問問題不買的人多的是,別氣別氣
4。就註明說不能退,請對方考慮清楚
5。棄標我就覺得比較討厭一點,因為買家很多就是仗著賣家在意評價,那種被威脅的感覺很糟,雖然棄標可以把手續費要回來,可是,中間的過程及時間的花費,的確很困擾
我更慘~~
在露天賣衣服.只是別針的一個珠珠掉了,買家說要求退款,連同其他商品也要退款,還跟我說民法ooxx
一、根據民法第365條的規定:買受人如因物有瑕疵,可要求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解除權或請求權最多可至交付商品後5年而消滅。因此,假設商品在7天後消費者才發現瑕疵,消費者仍可依法主張,業者並不能預先拋棄瑕疵擔保責任。
我在雅虎搜尋不到賣家保障,幾乎都是保障買家.
我也跟那位買家說,我沒辦法保障她五年,因為我不是賣房子,我只是賣衣服的一位小賣家~~~
買家執意要退貨,最後也是讓他退,地址都回覆給她,
過不到一小時,那位買家回覆我說她不退了,因為她女兒很喜歡那件衣服,
當時心裡真的很想飆髒話~~
(原作者於 2010-03-03 17:39:27 重新編輯過)
作者:m₫麻 會員參觀網站
時間:2010-03-03 17:37
37
我更慘~~
在露天賣衣服.只是別針的一個珠珠掉了,買家說要求退款,連同其他商品也要退款,還跟我說民法ooxx
一、根據民法第365條的規定:買受人如因物有瑕疵,可要求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解除權或請求權最多可至交付商品後5年而消滅。因此,假設商品在7天後消費者才發現瑕疵,消費者仍可依法主張,業者並不能預先拋棄瑕疵擔保責任。
我在雅虎搜尋不到賣家保障,幾乎都是保障買家.
我也跟那位買家說,我沒辦法保障她五年,因為我不是賣房子,我只是賣衣服的一位小賣家~~~
買家執意要退貨,最後也是讓他退,地址都回覆給她,
過不到一小時,那位買家回覆我說她不退了,因為她女兒很喜歡那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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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買家真的令人昏倒
不過,好在是順利完成
但是,也沒必要搬出什麼法律來吧~~~
蠻討厭的,雖然花錢是可以選擇,但是,有時無理取鬧起來很討厭耶
我是買家,也是賣家,還沒那麼討人厭遇
大頭菜媽媽 會員參觀網站
時間:2010-03-03 17:55
39
我在露天拍賣都是賣沒用到的東西,或是團購的,所以有沒有賺錢到不會太在意,但也討厭那種殺價殺的太誇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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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媽和我一樣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