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記帳時,發覺昨天老公又拿走了4000,2月5日才給零用錢12000,除夕又包了26000的紅包.這樣就40000了耶!才幾天功夫全沒了.
以前是他沒錢跟我拿1000,花完了再拿,可是他都常常拿,我會問他錢怎麼花那麼快,買了什麼?--他會生氣,覺得一點用錢的自由都沒有,所以最後協議一個月給他12000,都不過問他錢花哪裡去.
但是儘管如此,他還是常常會用一些名義三.五千的拿.(例如請了誰誰誰吃飯,他會搬出輩分比較大的長輩,我也不好去求證)
一年下來,光他個人的花費就超過20萬了.問也不能問,他會惱羞成怒,如果他心情好願意說,我也知道大都是謊言,問了也是白問.
借朋友的錢都是有去無回,跟他溝通過,他也接受,已經好幾年都是以錢是老婆管,沒辦法借為理由回絕了.去年7月老公說他朋友多可憐,幫他度過難關,借他10000就好,一個月就會還,今年1月老公高中同學也借20000,說10天就會還.結果咧!到今天為止,連個影子都沒有.
我是已經做好錢要不回來的打算了,不過我也跟老公表明了以後要借錢没的說.但是我在想,老公應該還是會想辦法再弄一些明細跟我拿錢,當作是老公自己的零用錢,再借給朋友的.
真不知道老公是在想什麼,笨也不是笨成這樣,我們有三個小孩要養,要花費的錢還多的呢!那些只會從他身上剝取好處的酒肉朋友,怎麼他就是看不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