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記憶力就很不好~要我做什麼事情~我嘴裡喊好~可是沒有幾秒我卻忘了!
所以每次都被娘家的爸爸罵~說我這種人就是標準的沒有責任感!要去工作根本不敢有人敢聘請我.
每次聽到替自己感到委屈~因為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婚後記憶力更差~我老公常笑說婚前的我有一半的腦子~婚後腦子全都傳給小孩~整個人更笨了!!
昨晚我回娘家吃飯~我爸突然問起我前幾天要我去做的事情.
我好驚訝的阿了一聲~我爸很生氣的對我說:你這種人沒有責任感!要你做什麼你都不做~"阿"一句是能解決什麼?還說小孩大一點要找工作?你這樣沒責任感誰敢找你啊?
聽完又委屈了也很難過~
婚前就因為記憶力一直被我爸看衰我找工作~因為我就是沒有責任感.
但我很想說~責任感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我把小孩顧好把屎把尿把吃的~難道不算責任嗎?
我把老公顧好每天煮飯燒菜洗衣等他回來~難道也不算責任嗎?
為什麼一定要因為我記憶力的關係就直接斷定我是個不負責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