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個也是來沒多久就跑掉了~
而且還是在我坐月子時(帶娃娃回醫院就給他跑走去)
還好沒多久就被逮到了(我是有去拜拜啦!)逮到後,我才能再找一個(整個給他很麻煩)
我覺得是制度的問題(他們來要給抽很多錢)剛開始只能領很少所以很多在他們國家就已經準備好接應的逃跑計畫了!不騙你~跑的超多的!
感謝各位媽咪的解答!!
讓我對後續的流程都清楚了
請問丫頭圓 ~
我爸巴氏量表是0分沒錯!
另外外勞要遺返時,如果外勞沒有錢,依照規定雇主要付回程機票,
可是我問過勞委會,他們說那是以前的法規,而我的仲介也說不用負擔?
謝謝傻傻媽咪 !
請問媽咪~
3天後(就是今天)怎麼知道仲介有沒有報警?
TO 咖啡豆~
外勞尋獲遺返時,通常移民署專勤隊的員警都會安排出境的事
萬一外勞真的沒錢,機票款還是得看專勤隊如何處理,
我目前這邊尋獲遺返的外勞倒還沒有讓雇主付過機票款的
依照妳的時間點來推算,應該是1/28外勞跑掉
所以必須在2/1-2/3內呈報三個單位,
1.上勞委會:
http://www.evta.gov.tw/home/index.asp
的外籍勞工案件申辦進度查詢
http://qry.evta.gov.tw/labweb/qrycase/QryCaseMain.jsp
在雇主編號那一欄KEY入雇主(申請人)的身份證字號
查詢
(你可以在2/2-2/5之間上網查詢,因為郵寄及勞委會收件也需要時間)
2.移民署專勤隊及勞工局是向申請外勞的核准工作地的當地政府機關呈報,你在那一縣市呢?因為各縣市單位的電話不一樣喔
基本上,合法的仲介公司一定會在三日內通報,因為萬一沒有通報,仲介公司也會違返就業服務法規定而受處分
我本身有專業就業服務人員證照,只能用我的專業盡力幫妳
事情已經發生了,最希望的還是仲介能幫你妥善處理!!
(原作者於 2010-01-30 21:33:19 重新編輯過)
感謝ㄚ頭圓!!
我住在高雄縣~
另外請問~
你提到最快的解決方式~
去開新的"零分"診斷證明(或稱巴氏量表),只要開出來就符合申請資格,然後用三方或雙方合意承接,只要有適合的外勞要轉出,你的證明開出就可以承接,但是工期會縮短 (需扣除轉出外勞在原雇主那邊的工作工期)~~
也就是說可以不用等到送件至長照中心,只要零分"診斷證明(或稱巴氏量表)開出來,也有合適的外勞我就可以承接嗎?
如果是這樣就太好了!希望仲介那裡也能找到轉出或代遣(不續約)的外勞,
真的希望爸爸能回家過年.
我需要轉出的外勞,高雄,台南皆可,請媽咪介紹嗎?
A外傭跑掉夠倒楣了,沒想到重新申請巴氏量表也困難重重,而且評估結果可能還和第一次結果(0分)不同?!!
別人介紹一位另一家仲介轉出,先讓我試用的B越南籍外勞,竟也說她覺得太累,做不來這份工作!
最可惡的是~之前的仲介昨天帶了一位也是c越南籍外勞,說要遞補之前跑掉的A外勞,才說今天可過來承接工作,電話聯絡後又改口說,不能先過來應急,而且只能等到下星期二,若是巴氏量表評估結果還沒出來,就沒這個C外勞可用了!....
甚至還提到~一月份A外勞的薪資該給他公司的服務費就算了,然後很大器的說,我可以預先將A外勞的薪水,去支付這幾天先讓我試用B越南籍外勞的看護費!!A外勞人還下落不明!多久會抓到?2年?5年?10年?
那我付出去的申請外勞的手續費呢??
我真的遇到爛仲介了!!
TO 咖啡豆~
真巧!我也是住高雄縣耶!
先一一回答你的問題~~
零分證明可以申請二個名額,所以你可以用”增聘”的名額直接承接,長照中心那邊還是得依照流程跑完程序,不過你可以不用等長照那邊跑完,舉例來說:假設診斷證明是99.2.1開出,只要有合意的轉出外勞,可以馬上三方合意承接,即使是99.2.2承接也可以,長照中心那邊則要告知承辦人員你是開零分,可以申請二個名額,而且要承接外勞,長照中心那邊會省略推介的這個流程,不過…如果之後取消承接的話,而改申請招募函的話,勞委會還是會依未推介而退件喔!
注意:如果在診斷證明開出60天內沒有辦理承接,要快快申請招募函喔,不然證明就失效了!
另外,後續仲介公司應依規定幫你辦理(承接三日內通報勞工局,14天內申請接聘函…)
目前我這邊沒有轉出的外勞…我自己也缺….嗚~~ 至少有三個雇主在等我推工給他們…
再來…如果你的診斷證明尚未開出,最好不要先使用外勞喔(除非你有把握能馬上開出,不然…罰則可是很重的喔! 所以你的仲介公司應該也是擔心證明是否能開得出來吧….
A外勞是一月底逃跑的,所以仲介公司要收1月份的服務也是合理的,不過…試用外勞的薪水的部份…若依勞委會的規定來講是屬於非法使用喔,因為你們證明尚未開出,建議先不要支付喔! (這些轉換作業需要技巧,而且通常都是枱面下進行,不便多說...)
A外勞多少會抓到的這個問題…唉…就看你們的運氣了,我只能這麼說…我之前一個外勞跑掉,我都氣到半夜睡覺還夢到去抓外勞….
而申請外勞的手續費及多久會抓到的問題…因為外勞已經聘僱,所以是拿不回來的,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遇到逃跑的外勞,我盡量站在中立的一方,就算想多一件案件,也不能說對方仲介都不對,希望你能了解!!
當然啦…如果有希望由我服務的話,我會很開心的啦,畢竟多一件案件當然好哇!
(多這一句….會不會被BBH記違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