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的外傭看護昨天跑掉了,12/25才簽的約連居留證都還沒下來!
可是仲介說我爸爸可申請2位,所以要我外傭再重新申請巴氏量表,
再申請一位過來,而且重新鑑定(巴氏量表)的費用也要我們自付,
這樣對嗎?
在醫院住了好幾個月,請外傭照顧後也覺得爸爸情況蠻穩定,想說快過年了終於可以把爸爸接回家過年,沒想到外傭突然跑了,照仲介說的再重新申請,再跑一次申請流程,最快也要2個月!沒有其他方法嗎??
我不想過年闔家團圓時,我爸孤伶伶的一人在醫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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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跑了~~~~~就這樣嗎
至少也要把他遺送回去吧
天哪
怎麼仲介都沒什麼負責或處理的感覺呀
就說再申請一個
天哪~~~~~~
至於你爸就問問醫生
醫生說可以回家你就接回家吧~~~~~~~~
to 咖啡豆
1.基本上你的仲介程序上沒有錯,外傭逃跑必須在滿72小時的三日內報備勞委會 當地勞工局及移民署專勤隊...這一點通常由仲介公司報備
2.巴氏量表=診斷證明的效期只有60天,如果你第一次開立的效期已過,那就必須重開才符合資格,而且是零分才有二個名額喔
3.開立巴氏量表一般醫院好像是500,由雇主自付
4.外傭逃跑不能單純怪仲介喔,而是外勞本身一定有問題,才來沒多久就跑掉,一定有預謀
5.在外勞逃跑而申請的所謂的"遞補"條件是:外勞逃逸滿6個月後才能申請
如果是一般外勞提前解約的遞補則是要外勞離境才有可能再申請
最快的解決方式:
去開新的"零分"診斷證明(或稱巴氏量表),只要開出來就符合申請資格,然後用三方或雙方合意承接,只要有適合的外勞要轉出,你的證明開出就可以承接,但是工期會縮短 (需扣除轉出外勞在原雇主那邊的工作工期)
接著,外勞的存款帳戶的餘額請雇主保存下來(不要被外勞領光了,因為如果那一天抓到外勞要遺返時,可以用那些存款買機票)
可惜我目前沒有轉出的外勞,不然也希望能幫上忙...
以上,希望能幫助您!
補充:
基本上外勞逃跑 最倒楣的是雇主 接著是仲介...
因為政府的規定是外勞沒有尋獲遺返的話,這個名額就永遠卡在這裡了
就算要申請遞補也是要等6個月,而且只放寬一次
上列提到的用尋獲遺返外勞的存款買機票是因為,如果外勞沒有錢,依照規定雇主要付回程機票
很倒楣吧,如果你跟政府吵,他還會回你:雇主應負管理之責,不然就別請外勞,可以請本勞呀
仲介呢...唉...評鑑會被扣分 會被雇主罵 ....無言.....
不是所有的外勞都不好,也是有很多很乖的外勞啦
只是外勞一跑,真是害慘了所有人
(原作者於 2010-01-29 22:15:10 重新編輯過)
媽咪
要請仲介3天後要報警唷!!
申請巴斯量表要最快有外勞
有一個是"承接"的方式
不過很冒險
因為不知到外勞轉出的原因
若仲介本身有克戶的外勞因受照顧者死亡的這種
應該還可以接
所以問問仲介有沒有客戶的外勞要轉出了..
這是最快的方式唷!!
有問題可以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