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咪 ~跟你講一下我自己的案例
因為父母親工作忙 無法親自帶我 所以把我寄放阿嬤家
那時差不多6~7歲 附近有許多叔叔伯伯(都是親戚)看我一個女孩子
父母不在身邊 常對我上下其手 但我覺得很不舒服 所以都被我巧妙的躲開
但這種事 不止一次 終於讓我受不了 大聲罵3字經並且跟他們說
如果你再碰我 我就要跟我媽媽說
從那一次之後 他就不敢對我怎樣...並且保持距離
事情過了20年了 這些事依然在我的心理留下陰影
我現在也有一個女兒(7個月大) 雖然是我自己帶
但我還是告誡我先生 如果我不在寶寶的身邊
他絕對不能把寶寶交給其它男性(不管是親戚還是朋友)
並且不能讓他們單獨相處
媽咪..你的寶寶才1歲 但已經在表達她心理的感受
所以這件事 不能拖 如果 醫師證明寶寶有受到侵害
也一定要報警 不要再讓下一個無辜的孩童 再受到傷害
他X的....如果真的那麼禽獸 告死他
板媽....馬上帶寶貝上大型醫院檢查...有個萬一的話
就請醫院開證明...到警局報案 絕對不要姑息養奸
如果是我女兒....我一定海扁他到住院(抱歉 我失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