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的父母不能加在媳婦之下.所以只能納入配偶本身或其他兄弟姐妹之下.所以您也沒辦法併入自己的名下.
2.當然是選擇投保額低的那個阿.
另外,如果是設籍在台北市65歲以上的老人,申報撫養的人家裡年所得繳稅級數沒有超過21%的,這樣台北市政府有吸收補助勒.
可以打去相關單位查詢,用姓名就可以幫您家的長者查符不符合資格了.
我確定
不能將公婆或岳父母的健保加到自己的名下
健保只能加直係親屬
因為去年12月份我問過了
我弟因為剛換工作
怕工作不穩
所以要將父母的健保轉到他老婆那邊
結果不能
所以
只好轉到我(女兒)這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