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媽:
不可以的唷~~!!
因為新制的問題..
以前舊制可以的..
我也是因為這樣子..
我又沒工作..
所以我去加入工會..
而勞保生育給付的部份..
從你出社會開始..
只要投保有超過280天就可以領了..
但要領也要當下有勞保唷~~~!!
若你勞保部份中間有中斷的話..
你可以到勞保局辦接上..
加一加有超過280天,當下又有投勞保..
那你生產時就可以領勞保的生育給付了..
像我是在三月份時去投入工會...
我最近就要生了..
再等到坐完月子...
等於我六月份才會去申請......
那我就要繳...3.4.5.6月份的錢.....
不可以ㄝ..
我也是這樣..因為懷孕被公司逼出職場,我心急如焚,心想那我依我的薪資所保的勞保若這樣沒了,那生育補助不就也沒了~"~於是我便詢問勞保單位,他們說老公的不行領,要孕婦本身有勞保才可以領..
後來聽人建議加入公會就可以保勞保這樣我就可以領嚕..於是我就加入續保,原以為可以領超過3萬,但沒想到我離職前的約聘公司把我低報..害我只領19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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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在網路找到ㄉ..
問:生育給付請領資格為何?
答:(1)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 日後分娩。
(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 日後早產。
※依照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對早產之認定:妊娠大於20 週,小於37 週生產者;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 公克,少於2500 公克者。
問:生育給付標準為何?
答: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1 次給與生育給付30 日。
問:之前有加保,中斷後再加保,可否請領生育給付?
答: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1 條、第32 條暨第76 條之1 規定,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80 日後分娩或保險年資合計滿181 日後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30 日。又上開「保險年資合計滿280 日分娩或181 日早產」之規定,係指自始參加勞工保險迄分娩時之累計有效年資,並不因更換單位而有所影響。
問:配偶是否可申請生育給付?
答:生育給付原分為分娩費及生育補助費,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1 條、第32 條暨第76 條
之1 規定,有關生育給付分娩費及普通事故保險醫療給付部分於84 年3 月1 日全民健康
保險施行後,停止適用。據此,男性被保險人之不具勞保身分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及
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早產或流產原可請領分娩費部分,依照上開規定,本局不再給付。
問:雙胞胎是請領幾個月的生育給付?
答:女性被保險人有實際從事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分娩或早
產,且符合請領生育給付之規定,不論係單胎或雙胞胎,均為請領生育給付30 日。
to.達令媽咪
要看你投保金額為多少就是領多少嘍~~!!
例如:
你一個月要繳的勞保金額為655元/月(投保金額為19,200)
那你生育給付的部份就是可以領19200...
而健保好像也要跟著一起到工會去唷.....
以我為例:
就以勞保投保金額20100元來算(第一次加入那個工會為主)...
薪資等級:20100
健保費:549
勞保費:685
會費:400元(因為每間工會的月費都不同..)
加入職業工會會員入會費:1000(每間工會第一次的入會費不一定...)
而工會都是三個月繳一次..而我兒子的健保又加在我名下...所以健保要x2人
(549*2+685+400)*3+1000=2183*3+1000=6549+1000=7549元(第一次加入的前三個月...)
接下來的三個月就是
(549*2+685+400)*3=2183*3=6549元
往後就是都繳6549元為一期...
打個比方...
我是從97/1/1開始加入...
我是97/1/1~97/3/31繳7549元
97/4/1~97/6/30繳6549元
97/7/1~97/9/30繳6549元
97/10/1~97/12/31繳6549元
像我的部份..因為我是在三月中旬加入..
所以工會會幫我扣掉前半個月的勞健保費用...
(但這部份我不知道怎麼計算的啦~~!!)
但我就是繳6429元...
當我生完以後也坐完月子了..我就可以申請生育給付20100元(因為我原要保21900,但勞保局不通過,只願讓我以20100元申請..所以我要再從6429元裡扣掉多少錢我也忘了..)
但我若是以20100-6429=實得金額13671元
只要申請到後你就可以退工會的勞健保,再加入鄉鎮公所的健保或是加入另一半的勞健保裡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