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師前輩媽咪好,先說明我的目前狀況:
1.任教於公立國中藝能科。
2.現在正在第一胎育嬰留停中,當時只請到明年1/31,因為那時正在備孕,無法預知之後的狀況,不排除下學期復職。後來幸運的在9月試管植入成功,預產期是明年6月。
想請教各位前輩
1.建議如何安排下學期的請假?
1)繼續留職停薪(這樣還會有生育補助嗎?不知有沒有可能下學期育嬰請到6月底或7月初就好?)
2)復職,預計5月開始請產前假+部分娩假直到生產(若是復職,算一算只有上班半個學期,對學生和代課老師聘請好像也不太好,若是到時候孕後期需要安胎,可能更早開始請假對學校更不好)
2.已知育嬰留職停薪不得因同一事由在寒暑假復職、開學再請,那第一胎育嬰和第二胎育嬰算同一事由還是不同事由?
坦白說,目前靠先生一人薪水養3+1待出生人口真的越來越吃力,我真的需要那一些生育補助和娩假薪水,但同時也希望對教務處造成最少負擔、學生不要一直換老師、也能讓代理代課老師利益最大化(目前代理老師的聘期本來就到1/31而已,所以下學期我怎麼安排都不會讓他有提前解約的問題)。然後因為我兩胎都是得來不易的試管寶寶,現在也是高齡產婦,加上自己又是藝能科老師,上課常要帶活動、準備器材,體力消耗極大,實在不想回去上班那半學期呀,到底該怎麼安排呢?煩請各位先進提供意見,讓我之後去跟人事主任討論的時候有些準備,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