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無小補啊!但還是希望用不到~ XD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042581
從今(18)日起,勞動部擴大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適用範圍。其中,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只要撫養「無工作收入之父母」,失業給付及職訓生活津貼最多加給20%的給付,推估每年新增4萬人。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為保障失業勞工家庭的基本經濟安全,本次修正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1,擴大將受被保險人扶養的「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納為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眷屬加給範圍。
她指出,符合請領條件者,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再)認定時,只要檢附受扶養眷屬的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即可申請。勞工保險局將按新規定,以受扶養之眷屬人數,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10%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加給20%。
舉例而言,單身的張先生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萬元,新規定實施前,他可請領的失業給付是1萬8000元(30000×60%),新規定上路後,因張先生扶養無工作收入的父親及母親,則可加給20%(30000×10%×2,即加給6000元),合計失業給付及加給眷屬給付,總共可領取2萬4000元(也就是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
陳美女說,推估受惠人數每年新增4萬人、26萬件,每年增加18億元給付金額。
此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部分,就保法第19條之2這次也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規定。陳美女說,新規定上路後,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且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的雙親,即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津貼。她指出,過去每年約8萬人申請育嬰留職津貼,其中父母皆申請的占18%,新規上路後,預估1年將有1.4萬人受益。
相關搜尋「 失業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