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娘家覺得他沒責任感而提出訂婚
希望他會成長
不然孩子跟我姓不要公證
他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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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昧一問,妳父母應該是觀念較傳統的古意人吧?
想用小孩來讓對方改變,老實說,異想天開
妳是有行為能力的人,他都沒責任感了,面對手足無措的小嬰兒,他怎麼可能待得下去
在法律上,沒結婚,生母最大
他想要這個孩子,還得透過認養手續才行
要不要從母姓已經不是他能決定的了
你們現在沒結婚,還有籌碼;等結了婚了,他家一定把妳視為他家人,妳就什麼籌碼都沒了
養孩子和結婚,要分成兩件事來看,你們才有談判空間
例如,以現階段來說,孩子報戶口,當然是從母姓,但可以讓他掛生父,這樣小孩不會父不詳
然後親子三人還是可以一起生活,再看看他的表現
如果他真的變得有責任感了,再來談結婚甚至孩子改父姓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