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打民事官司要求子女付扶養費時,
法官應會斟酌子女經濟能力,及父母當初有無遺棄子女等事實,
做為審酌扶養費金額參考。
若子女如果覺得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法律義務,
例如:父母對子女有家暴、性侵等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
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等,
成年子女都可主張減輕義務,情節嚴重時,則可以主張免除扶養義務。
依主計處「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 扶養費給付 往往僅判幾千元,
即使是年邁老父母向富豪子女請求給付扶養費,
同樣也是依據主計處的調查標準,不太可能出現因人而異的判決結果。
加上很多婦女婚後或年紀大都無業或家庭主婦 沒薪資收入
名義上根本無力負擔(錢放哪邊。法官也管不找)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願意撫養都基於情感與道義上
真的打官司 輸的不會是年輕人
即使孩子很惡劣不撫養。
判決下來區區幾千。
乞丐式給法。收的人也不好受 有搭沒搭討
不用自己嚇自己。
愛之名出發。盡力就好。不用全攬。
辛苦了,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的痛苦......
我也是出生在問題很多的家庭(又臭又長的故事)
真的是""恨他又心疼他""..............
只是後來我再也不心疼他了,
我不是聖人.....
顧好自己!!!
開版媽加油!!!
我在婚後也明暗示。也當分享給娘婆家長輩
硬著來 那就公事公辦
吃虧永遠是要靠人吃穿那方
裝聾作啞。我好 大家跟著好
我能做 我願意做 就會做 沒做的是我考量過無能為力
我從來不在乎 父母或手足或親友來黏著我生活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家庭主婦 無業就是我最好護身盔甲
先保全自己家庭。有餘力再說
整個社會都是妳的資源庫。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覺得翻白的…天底下沒有小孩不是在無父無母下才有的…
小孩一定要有精子與卵子結合
但不管父母好或不好…或出生就是孤兒…
人總有生存的本能…能自主呼吸…
只是一樣米養百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