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登記結婚,小孩要跟男方姓的話,男方只能報領養,報戶口沒辦法報從父姓,除非你們有登記結婚,否則只能報領養而已。
戶政市務所的人是不會問有的沒有的隱私,我自己倒是沒遇過。
(原作者於 2016-08-21 21:43:34 重新編輯過)我補充一下,樓上略有錯誤
法律上沒有「領養」這個名詞
只有「收養」和「認領」
收養是指登記無血緣關係的小孩
而認領則是登記有血緣關係的小孩
另外戶政通常不會探問隱私
因為電腦裡可以看的一清二楚
不管是結婚、離婚、生過幾個孩子
戶籍謄本都有記載
就是因為以前有段過去、不便告知對方家人!
但又怕要去報戶口時會跟去就會被發現!
之前有打電話問過兩家不同地區的戶政,他們的說法都是說,因為我跟男方沒結婚,小孩又要報在對方的戶口裡跟著男方的姓,他們口頭上都會問女方說,你這是第幾胎!
我說,我能回答說這是第一胎嗎,戶政說:就算我回答說是第一胎他們從電腦裡看紀錄還是會糾正我!
我心想! 何必這樣...
好怕,好擔心! 到底是如何?
請問妳們都是今年去辦理登記戶口的嗎?
還是他們內部作業有變動?
我有朋友也是這種未婚生子情況也是小孩跟對方姓,她是說戶政沒問她! 不會問這個! (可是他是兩年前)
拜託各位知道的告知一下! 感恩
就算他們不問,也知道你是第幾胎,
資料都有,印出來一清二楚,
辦好都會給你簽名蓋章,也不可能跳過這程序,
不是戶政人員故意刁難你,
跟去的人也都看的到。
你跟孩子的爸,確定以後有要結婚嗎?
若沒有,也不必急著從父姓,只要認領就好。
(原作者於 2016-08-22 09:33:27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