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我只有一個疑惑? 既然動用到消防隊,表示有"生命危險"或公眾安全的事情發生 所以其實要怎麼處理,應該是消防隊的抉擇,而不是聽從車主的意願(不管車主的顧慮是什麼) 不然就應該是車主自己在那等鎖匠來,不是叫消防隊來。 如果今天失火了,叫了消防隊,屋主能選擇因為種種顧慮,例如貴重物品都在哪個部分,所以要先滅哪一區的火嗎?應該是消防隊根據專業判斷,根據公眾最大利益判斷? 怕被車主告?還是車主真的能選擇?百思不解 不過一般人應該都是先破窗,不會去想其他,孩子在後座,破前座的窗,不會有什麼傷到孩子的事情,每次都拿種當理由,沒有說服力。
小瑪發表於2016-08-15 16:20:44
是的
小瑪老師正解......這種事情為什麼可以給車主選擇權???
這跟車主在場是老公還是老婆無關
總之
這種事情消防隊不知道就算了.....消防隊在場還可以給車主選擇權!!!瞎透了
當下情形很難確定
但如果消防員問我,要直接打破還是找鎖匠開鎖
我也一定先評估一下兩種差別
如果能救到小孩又不用破壞車體,那我一定選這種
如果會延遲就到小孩,小孩因此會有危險,那我就會選擇破壞車體
這個新聞我有看過,但是當下我不覺得車主的選擇有甚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