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開名牌車或國產車是她家的事,要選擇破窗或等鎖匠也是她家的事,女兒是她的,
重點是因為她個人的粗心,動員消防人員及設備,這種不需要有罰則嗎?
就像去登山,說體力不夠要求救難飛機來載,這都是個人行為,為何要耗費公家資源呢?
覺得這種家長.............................真.扯!
這個新聞明顯就是欺負開好車的(女人)阿......請看別台新聞真相 1.明明是一對夫妻帶女嬰 大人下車一下子 造成的反鎖 新聞畫面就有爸爸(沒照到頭不想曝光)說明 2.他們有說是捨不得5000車窗嗎? 車窗打破刮到嬰兒也是有危險的 3.有空調 且在樹蔭 嬰兒又綁在汽車安全座 評估一下 我也會選等鎖匠 4. 新聞重點應該是----請改掉不熄火下車的壞習慣 ,以及表揚消防隊妥善處理一切完滿 5. 媒體仇富 塑造開好車的人愛錢不愛子 今天如果是其他車種 就沒那麼愛報了
美美阿姨發表於2016-08-14 18:47:40
不,我記得一兩年前有台灰色TIIDA夏季無遮蔭 鎖車鎖幼童 不捨破窗……
1.安全座椅一定在後座,所以碎前座位受傷機率決定低
2.無論爸爸有無在現場,車子停在哪裡。他們決定要找鎖匠來是事實。事情的輕重緩急分不清楚也是事實
3.應該立法,這種狀況找消防人員來,直接就是打破窗。消防人員很忙,要救火要救人,沒這種閒功夫等鎖匠開門
孩子是他家的,父母責任最大,我尊重不打破車窗的選擇,車子沒熄火,孩子最多害怕,不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多的是人把車停在陰涼的地方睡覺。那就安心等鎖匠來嘛!call消防隊來灑水降溫一小時,又不用錢,辛苦的又不是他們,萬一耽誤救援,死也死的是別人,也不干他家的事。就是一整個自私到極點。
臺灣媒體仇富,我完全同意。這個例子仇富嗎?沒有,有幾百萬買車,卻不願付5000元讓孩子早點脫困,才是關鍵啊!5000是我家一星期的生活費,要砸車窗,我當然要考慮;5000是我一餐的餐費,我當然就砸了。沒有仇富,只是5000元的價值不同。
這樣,都不用罰嗎?桃園市社會局,警察局,要不要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