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娘家買的房子是登記在我名下,買房子的錢完全是娘家付清沒有貸款, 這樣可以保全這間房子不分先生一半嗎?
我跟先生 共同買的房子,是登記在先生的名下,沒有我的名字,那離婚的話,我是不是 就沒有權力分一半?
你好,,娘家買的房子是登記在我名下,買房子的錢完全是娘家付清沒有貸款, 這樣可以保全這間房子不分先生一半嗎?我跟先生 共同買的房子,是登記在先生的名下,沒有我的名字,那離婚的話,我是不是 就沒有權力分一半?
~ 2009 ~發表於2016-03-05 09:12:46
娘家給妳的房子
妳必須提得出證明....證明是娘家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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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妳跟老公買的房子
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兩人共同資產
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會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所以保有房子最好的方式是證明這是受贈得到的。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贈與需要申報贈與稅,不知妳娘家父母是否有做這個動作。未依規定申報,娘家除了要補繳稅款外還有罰款或利息(請參考下列財政部網站常見問答),是得是失還是權衡一下。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