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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對方律師提出和解,說既然雙方都不信任財產信託是最好的方法,
法官勸我先調解看看,把我要的內容寫清楚,若調解不成就繼續審理,當然對他們不利他們才會要和解吧!
1.我希望每個月從信託領三萬當小孩的費用,當然用不完我會幫他存起來
2.我要求祖父母不得再提改定監護權的訴訟,已經敗訴兩次並且對小孩造成傷害了
請問有相關經驗的媽媽我應該再提出什麼維護小孩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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