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薪水51000,扣掉勞健保還有47000.
我每天固定都是早上搭計程車上班,車資150塊(從懷孕時養成的習慣到現在小孩讀國小了)
到公司樓下會買一杯拿鐵65塊,再買一個現做三明治約50塊.
中午則是跟同事外食,餐點加飲料約200左右(有幾個單身同事也挺捨得吃)
下班如果準時我會搭公車回家,如果晚了就還是搭小黃,趕在6點半之前去安親班接小孩.
如果以一個月22天計算.我大概要花1萬出頭在上班這件事.
我自己是覺得還好,但有很多已婚同事都覺得這樣很誇張.
甚至他們有人一個月花不到3千(早餐吃家裡,中午帶便當,騎機車上下班)
但我覺得花一些錢維持自己上班的動力,不是能做得比較開心嗎?
其實我自己的賺的錢都不會拿出來花,這些都是花老公的.
(老公都笑說我很厲害,明明年薪只有60萬卻可以存到7,80萬)
我老公很怕我不上班在家裡,會整天黏在電視前.
或是無聊到每天吵他,讓他不能專心上班.
最重要的是如果我沒上班,公婆一定會動不動使喚我,到時候我又會跟他吵架.
所以他都說只要我願意出去上班,他貼錢讓我過得舒服一點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