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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1. 不會說。我的支出(零用、保險、小孩的東西、娘家)我自己負擔,老公每個月給我二萬家用,我就是用在家庭開銷上,有剩我就存到女兒帳戶;他的錢怎麼花(零用、孝親、養車等等),我也不管。
2. 我的房子是我的,決定結婚後買的房子是他的名字,因為婆家有幫忙。貸款他付,不過我陸續幫忙還了100萬本金。如果將來有什麼狀況,100萬還我就好了(有轉帳證明)。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們分得太清楚,不過,我們感情沒有不好,只是不想把事情弄得太複雜,加上兩個人的消費習慣差不了多少,所以,簡單就好。
薪水雙方都知道喔~
私房錢就是各憑本事了~ 生活費自己存下來的!
房子婚錢買的當然是老公的壓~
會知道領多少
但私房錢這方面就不會多去提耶 (提了還叫私房錢嗎? 噗)
我老公都知道…
但是婚前媽媽買的房子現在變成我的,我只有告訴他,是媽媽暫時轉到我名下的(雖然房貸他有幫忙繳)
但是兼差或額外收入就不會讓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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