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超過11年了,兩女兒:小四和中班
一直有離婚的打算。可跟大女兒交談,女兒會大哭:為甚麼我不能像別人一樣,擁有一個正常的家庭?
我跟女兒講:一個失去了和諧和溫馨的家,已經不再是一個正常的家了!
目前的婚姻內沒有外遇,沒有肢體暴力,可有的是無盡的精神暴力和情緒暴力
要麼長達幾個月不說話,張口就是斥責,就是侮辱。
一個婚姻,失去的基本的尊重,還有必要存留?
可孩子的父親不會輕易放棄孩子給我的。
我能怎麼辦?
我是可以獨立養好我和我自己的女兒的!
孩子的父親不能給我任何溫暖的感受,不能給孩子任何正向的影響,懶惰到從未幫忙家務和孩子的照顧,就連基本的工作都不愿去做,只愿“在家接案子”。
那就是:早晨大家起床,永遠看到孩子的父親在昏睡。自然醒後就癱在沙發上面對電視電腦手機。。。
週末永遠是一成不變的回去他家,老婆孩子若不愿去,他就自己回去。完全不把老婆孩子的利益放在眼中。
對於這樣一個要錢沒有,要體貼沒有,不思進取的孩子的父親,我真不知要留他何用?
可我郵件提出分開,我會帶孩子出去租屋生活,他若愿意負擔一個孩子的費用也可,他也不回應。態度似乎有軟化的傾向。
若沒他的同意,我連把孩子帶走的可能性都無。
可面對這樣的丈夫,我很不快樂!甚至到了夜間失眠的地步。我知道我離憂鬱癥應該不遠了。
沒有一個快樂的母親,在這樣一個貌似正常的家庭,就能有快樂的孩子嗎?
這該如何是好呢?
To:4#小希
請先提升自己的國語閱讀和理解能力再上來轟人!
你現在就是如你所說的在詛咒你的老公和老公的家人?
我在目前的婚姻中不快樂,但我的家教不會讓我產生任何其他的負面想法,要去詛咒別人,還要。。。
這就是你我的差距!
我會衷心祝福彼此,結束不適合的婚姻關系,讓彼此能有更多的空間和機會面對未來的生活。
妳這個狀況很難離婚。因為沒有民法上離婚的重大事由。
夫妻本來就有相互負擔家庭生活的責任與義務。
如果單以配偶付不出家用為離婚要件能成功的話。
那很多付不出家用的婦女,豈不都要被法院判離了?
跟妳丈夫多溝通吧!
妳自己可能要有獨自撐起一片天的打算。
To:4#小希
請先提升自己的國語閱讀和理解能力再上來轟人!
你現在就是如你所說的在詛咒你的老公和老公的家人?
我在目前的婚姻中不快樂,但我的家教不會讓我產生任何其他的負面想法,要去詛咒別人,還要。。。
這就是你我的差距!
我會衷心祝福彼此,結束不適合的婚姻關系,讓彼此能有更多的空間和機會面對未來的生活。
最後,我愿以過來人身份給你忠告:女性不是天然的弱者!靠自己才更加持久可靠!
我是想顧及自己的顏面,不想鬧到法庭上,將家庭瑣碎攤在法官面前。
可這雙方若是達不成協議,以何理由訴請離婚?精神暴力情緒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