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還能怎麼辦
不喜歡就不要做了啊!(無奈薪有高,做了)
為了錢,,錢多,事忙,離家近,,做了
(原作者於 2014-12-03 20:54:21 重新編輯過)
4小時,1萬5
當初老闆娘說月休4天(週ㄖ休)
沒說到不包括國定假,也沒說國定休假扣錢(故意隱瞞,怕應徵者不做)
當下也不會想那麼多
當然只想到可周休,可陪孩子
哪會去想到國定休假是扣錢的
(根本是先釣上了再說)
偏偏我又剛好缺錢,又要顧孩子(只好算了)
領薪才知,,老闆娘才強調”月休4天”
想到過年若休6或7天。天啊!我不就被扣3500
若超過7天~~阿阿啊!!!
(工廠休,我們公司就休不用做,也不用外送)
想想~覺得好不合理
<為了錢,,錢多,事忙,離家近。。。做了>
(原作者於 2014-12-03 22:48:00 重新編輯過)
拍謝,沒寫好
一天4小時,有外送,一個月1萬5
(當初又剛好要換屋,又想說找工作近的租屋,,
所以又剛好找到離工作近的房子,孩子上課也不遠)
想問一下:這樣換算下來薪資有比較高嗎?(感覺沒有,算時薪是120?)
(原作者於 2014-12-03 23:06:41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