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啊...重點不是越配,而是四個子女跟家裡毫無關係甚至根本不認識,如果遺產很多的話,當然要想辦法不要流出太多啊。
基本上我還是傾向於,給越配本身可以讓他好好過接下來日子的錢就好,那四個子女還是會被我排除在外的。
不過,遺產到底能不能這樣搞,我不清楚啦因為不懂法律。
只是說如果你要問我這種情況下怎麼想,我還是覺得換成我,我不想讓那四個子女繼承。
然後我很好奇,財產到底是有多少可以分?然後他們到底再婚多久了?
根據法律他們沒有婚生子女領養在老公膝下的子女, 遺產有1/2是由老公的兄弟姊妹繼承喔! 沒有子女配偶是拿不到全部財產的不管外配內配都一樣
家有2朵花發表於2014-10-24 08:01:42
這是真的嗎?!
我只知道配偶可以先取得1/2, 剩下的1/2由配偶及子女平均分配.....
若沒有子女的話只能取得1/2, 那剩下的1/2給尊親屬還可以接受..給平輩好像說不通吧?!
to:小c
就是面積不大小姑才更想守住
他們結婚3年有了
如果真的沒生,小姑想要大哥寫切結書
說明越配以後不得繼承土地遺產
我不捨越配對她先生的付出
落到最後什麼都沒有
才會發此話題大家一起討論
感謝大家喔
to:小c 就是面積不大小姑才更想守住 他們結婚3年有了 如果真的沒生,小姑想要大哥寫切結書 說明越配以後不得繼承土地遺產 我不捨越配對她先生的付出 落到最後什麼都沒有 才會發此話題大家一起討論 感謝大家喔
婉兒發表於2014-10-24 17:28:51
小姑想要大哥寫切結書=>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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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擔心大哥自己的財產落入外籍大嫂子女手中...大哥自己賺的財產根本不關她的事
2.如果是擔心娘家長輩遺留下的祖產落入外籍大嫂子女手中....現在出錢把大哥的持份買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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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按照台灣出嫁女兒拋棄繼承權的慣例
請大哥蓋章拋棄繼承權.....看深謀遠慮的能幹小姑要聯合其他手足拿多少錢出來跟大哥"喬"
小姑也不要太囂張
動之以情大家講手足情份
....太囂張搞不好大哥大嫂要求按照市價
http://www.taiwanfuneral.com/Detail.php?LevelNo=249
補充 配偶過世無子女遺產順位配偶1/2餘1/2順位 父母 如父母已過世則由兄弟姊妹繼承
詳細法規請參考聯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