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媽的意思是說,只要給一邊的父母孝親費,就已經透支了?
既然也說很難把金錢劃分得開,那不如把夫妻兩個的家庭收入支出通通攤開來檢視,重新評估一下到底要怎麼分配,孝親費有能力給多少,各自可以從哪邊的費用再節省一些,不就得了?
如果真那麼好分就好囉, 對方一直認為這邊的費用才是多的, 配偶家因為沒有孝親費問題再多出那些錢也不會造成負擔, 但當事人因為有孝親費要繳再多出那一點點負擔就變很大 (當事人孝親費與家用的分配比是5:1)
版媽的意思是不是:
A跟B是夫妻,A要給孝親費,B不用
比方A賺4萬,孝親費就給3萬,只能給B一萬家用
但1萬實在太少了,變得B也要拿錢出來補貼,
有時候B賺的3萬塊都拿出來家用還不夠
所以結論是,A孝親費太多,以至於家用傾斜太嚴重
這樣理解對嗎?
是的家用傾斜太嚴重, 對方對於家用支付一直用個人身上閒錢來衡量 ,父母不跟我們拿孝親費的用意是因為他們自己有錢 , 所以也希望我們自己存讓我們身上都有錢, 但父母的美意卻變成對方不願分擔家用的原因 , 如果這時候才跟對方說父母也要收孝親費, 對方也不會相信的
(原作者於 2014-07-17 15:46:56 重新編輯過)
通常我是建議把孝親費劃分在家用之外,算到各自的領域上面
家用僅只於"小家所有共同支出"
個人保險.手機.孝親費等費用皆屬私人領域,除非是家管,否則應該各自負責處理
(長輩生病需要看護/醫療為例外)
這問題在剛發生時就要處理,現在已經行之有年,處理起來有些困難,但也不是沒辦法
如果對方只給1萬的家用,那就過"一萬+另一半個人負擔的家用"的生活
冷氣不開.第四台切掉.食物只買特價品...真是沒錢給他斷水斷電洗冷水澡都好
自然,就可以討論的餘地;如果一直自己補貼,當然對方是完全無感的~
孝親費是自己給自己的父母
夫家的就老公自己去給,娘家的就老婆自己給
哪邊的父母不收,就是誰把錢省下來了,跟另一伴沒什麼關係,更不代表因為另一伴不用給,就可以給自己的父母多一點,然後再要求另一伴分擔較多的家庭開消
我從結婚前就跟我老公說好,薪水最基本就是分三等份
一份存起來一便不時之需,一份是平時的生活開消,一份就是孝親費
只要他給他父母的孝親費是他薪水的三分之一以內,我都不過問
如果他想多給他父母就請他自己多賺一點,我自己也是一樣
如果父母沒跟我們拿,就各自存起來,我們也不會要求對方要多出生活費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