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帶球嫁的若沒離婚都會說帶球嫁好;婚後懷孕的若幸福也會說婚後再懷孕會比較好。
我自己24歲前結婚,婚後半年懷孕,比我早結或差不多結婚的女同學都是先有後婚的,
我可以接受婚前性行為,但不能接受未婚懷孕這件事情。
站在為人母親的角度,孩子在兩個相愛的人有共識下孕育出來比較幸福。
帶球嫁的同學也會說因為有結婚共識了所以先懷孕再結。
既然有共識了,還差這段時間嗎?
身邊不少情侶交往多年,女生急於結婚,男生其實並不急,於是懷孕就成為一種手段。
有的女同學先有後婚,結了婚之後發現不少問題,說自己一邊孕吐一邊被男方家長看不起……其實這是自己選擇的,不是嗎?
不論懷孕先後,男生差異不大,女生可就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