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補充一下一樓媽媽說的。
如果要親辦,就不用去戶政事務所辦人別確認。
請旅行社(或他人)代辦,才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
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照片2張。
3.身分證正本〈僅供繳驗,驗畢退還〉
(1)成年者: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14歲以上未成年者:本人及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
(3)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繳交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並須由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
其實自己親辦很方便,又不用讓旅行社賺代辦費。
也省了人別確認這件事....
如果平常要上班,好像是星期二還是星期三有延長時間,晚上也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