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以上班日計算比例
也就是說一個月約有20天是上班天,六日是不算的
照你說的,那個月應該是有23天是上班天
那麼薪水就是2/23*月薪
不過,我想還是要按照公司規定吧!看公司有沒有訂立這樣的條約
p.s.除非特例,我們公司規定病假的上限耶!
錢是老闆發的
就看老闆的意思
雖說領月薪六.日也要給薪水
但那是正常上班而言
一個月只上2天班.其餘請假.老闆眼中多半是只認定上2天班.只發2天日薪
若一個月領3萬.日薪就1000囉!所以只願意給2000元.而非2天+六日的8天.發10000元
老闆的算盤是很精的!!!!!
我相信願意發10000園的老闆沒幾個!!!!!!!
以上僅供參考
1.請問是月薪 還是 日薪
2.日薪就很單純 上班幾天 給幾天薪
3.月薪 請依勞基法規定 有違反情事 員工可向勞工局申訴要求補薪
依案例如為月薪制 只上2天班 其餘請病假
則計算(1)請病假給半薪 (2)六日需給全薪 (3)上班日給全薪
(原作者於 2013-07-09 11:47:46 重新編輯過)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們家老闆人很好,他都希望我們一切都好, 也會一切從優,
只是因他個人休息公司還特別派一個人去代替這個職位,我們只是小公司,所以少一個人就差很多,可是他卻給我們一種感覺8月可能還要再休下去,感覺不到他對代替他的人的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