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公司主管拜託我回來公司上班
我們把條件說好了,我才回來
其中一項就是:我不能加班因為晚上我要顧一個小一的兒子
上個星期我們晚班的工讀生臨時有事
問其他人都無法來幫他上晚班
最後是分店的人來幫他上(暫時稱e)吧
e一來就對我劈歷啪啦的唸一堆
說我都不互相,這樣別人怎麼跟我互相
(指代班的事)當下我有跟她解釋
因為老公工作性質九點才有下班,十點左右才會回到家
所以他不能幫我顧小孩,晚上家裡只有我在,所以真的無法幫忙代班
她就回我說:怎麼可能,偶爾叫老公幫忙接小孩顧小孩都不行嗎?
意思是我在找藉口
她不信,我也不想多說
最近這一、二天晚班的工讀生該他做的事他都不做
跟他講了,還是如故,擺明是“故意”的
跟主管報告過了,主管也沒輒~
因為找不到人
這家公司八月底就要撤櫃了
到時候大家都會失業
在這個節骨眼我剛繼續留下來嗎?
還是乾脆離職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