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樓媽咪您好,妳說妳7月申請留職停薪津貼半年,
留職停薪 → 不是指有在工作嗎?
育兒津貼 → 沒工作在家顧小孩。
因為會審核,有在工作是不是就審核不通過?
還是妳留薪之後會離職??
還是打電話去公所問問看會比較清楚!!!
Iren Kung媽咪您好:
如果你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完了以後,還繼續請育嬰留職停薪假照顧小朋友的話,符合條件的話還是可以申請2,500元的育兒津貼喔!條件包括小朋友未滿2歲、最近一年家庭綜合所得稅未達20%,以及父母其中一方未就業。
在父母其中一方未就業的部分,雖然育嬰留職停薪假可以繼續投保勞工就業保險,但還是可以申請育兒津貼喔,只要您在申請時向公所提出育嬰留職停薪證明即可。
建議媽咪趕快提出申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