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由學校推薦經觀察後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須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
三、本報名可由學校或家長現場報名,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四、為推廣資優教育,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教育,全縣說明會定102年02月27日(三)辦理,也請各校特推會加強宣導,並召開資優鑑定說明會;另請各校二年級之級任導師,於親師聯絡簿中轉知本訊息,以維護考生權益。
五、檢附「新竹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及「附件表格word檔」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