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如果版主有人壽保險的話,那是可以考慮像業務說的省去駕駛人傷害險~! 因為一般事故(車碰車),是由對方的強制險(或第三人責任險)來理賠給你;而駕駛人傷害險,是單一事故(如雨天路滑摔車、不小心自撞牆壁、樹…),保險公司理賠給自己的!如果有保駕駛人傷害險的話,可以說是加倍保障,但如果細想:若不是喝酒騎機車的話,其實時速應該也不致於高到哪邊,就算真的自撞而受傷的話,還不致於很嚴重,自然就醫金額就不會太高~ 只能說有保的話,保障加倍!! 而第三責任險的部份,我是覺得業務說的也沒錯,但第三責任險的保費比較高一些(會看妳的第三人傷害 & 財物損傷的保額來訂費),版主可看機車大多是誰在騎、騎的車速快不快、車的功用(有些人只當買菜用)…等,再來考慮是否加保第三責任險~ 我自己當過保險業務,我個人以前也有保駕駛人傷害,但現在沒保,可是我從沒保的那一年開始,我就加強了我的實支實付型保險 (會比較貴,但我個人覺得駕駛人傷害只有針對【單一事故】,但實支實付型保險,卻同時加強了我的醫療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