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小三照顧男人,除了感情,還有一個很大的因素, 那便是想在男人過逝之前,纏著他,要到房產 連工作都辭了,纏得可緊了吧,死纏活纏,鬧了半天,男人也沒有在死前"過戶"贈送給她啊 一張紙條,能要到什麼?如果是自書遺囑,她根本要不到,因為有特留份的問題,光元配跟小孩就佔走大部份了,而且自書遺囑,可能會被認定無效 如果不算遺囑,算"承諾"贈予,.....真的要的到房子嗎? 她會請律師,人家元配不會也請律師嗎? 有沒有懂法律的?解惑一下..... (原作者於 2013-05-04 13:55:3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