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謝謝大家願意點選這篇文章進來與我分享,尤其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可能並不認識;只是很感慨大家真的覺得醫病關係緊張,難道真的都只是家屬單方面的無理取鬧嗎??,
以下是我在事發後第一次發文在我在我臉書參加的五月龍寶社團的文章,
考慮了很久~還是決定發一篇文在這邊~提醒各位媽媽~文長加上我整個人一直都很暈眩~10月27號上禮拜六早上六點多~我家兒子因為不明原因發高燒急診~<現在已經確診為新生兒玫瑰疹>~掛急診打點滴住院~到了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四點左右~因為我媽發現了寶寶腳踝上有水泡~本來我們以為是腸病毒~結果原來是點滴漏針導致的結果~點滴拔掉隔天10月30日腳就變成這樣了~
現在整型外科會診的結果還不明朗~有以下三種程度的可能
1— 最樂觀的~皮膚會慢慢自己長回來~只是會留下色素沉澱
2— 其次~長回來的皮膚表皮會皺皺的
3— 最糟糕的~反覆感染會蜂窩性組織炎~需植皮治療
現在傷口的狀況是沒有感染~但水泡還沒消所以看不到皮下組織的狀況~這中間我有考慮過轉院~但因為這是院內的醫療疏失~我會擔心當有爭議時~我兒子會變成人肉皮球~所以到目前為止我還沒轉院~畢竟現在最重要的是我兒子需要醫療照顧~事發至今一個禮拜~我整個人一直都是處於暈眩狀態~但是連發火的力氣都沒有~更不敢哭~怕哭了會整個大崩潰~什麼事都做不了
事情揪再一起有太多要處理~也不曉得從何處理起~
主要真的要提醒大家~如果不得已寶寶要打點滴~請務必請醫護人員注意點滴的狀態~另外再拜託大家~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關於這件事我有沒有需要更注意的地方~謝謝
如果不是五月龍寶社團的媽媽們從事發當時就不停的給我鼓勵與關懷,集氣與建議;以我的狀態我可能撐不到今天~我真的很感激這一群一路從懷孕就一起一路走來的戰友媽咪們
我想說的是,住院至今讓我從只有信任院方到現在十分不諒解,甚至如今是可以用「憎恨」這個如此強烈的字眼來形容我對院方的感受,最大的問題點並非醫護人員造成這個疏失的當下;俗語說:「仙人打鼓有時錯;腳步踏錯誰人無」,我一直認為只要他們願意好好給我兒子完整的醫療照顧~那我也願意做到得理且饒人以及將心比心;所以因為當下醫護就承認疏失,也每天來病房抱寶寶去護理站換藥,看著基層醫護已經為他們的疏失在努力補救的情況下,所以我以為院方跟基層醫護的態度是一樣友善積極的,我以為他們真的會好好照顧我的兒子。
所以就算我心如刀割,每天晚上都輾轉難眠,看著寶寶因為腳的不舒服哭鬧睡不著,看著每次他不小心踢落紗布血肉模糊的傷口,身為一個無助且徬徨的母親,我真的拿出我畢生最大的修養及意志力,我從不口出惡言,我每天問的問題都一樣「我兒子的腳有好一點了嗎?看得出來最糟糕的結果會是什麼嗎?」與不停的「謝謝你們照顧我兒子、麻煩你們了、拜託你們了」;在這個過程中,知道我的現況的朋友們,有一部份一直提醒我社會生病了,如果不把這件事擺在檯面上,院方是不可能會理你的,我沒一開始就這麼做,是因為我擔心我事件爆發出來會影響正在努力照顧我家兒子的醫護人員,他們也是別人家的女兒阿!我還跟兒科護理長說:我只希望在對彼此傷害性最小的情況下,能平和的得到圓滿的結果,這是我沒有在第一時間就有動作的主因。我這樣子的家長、這樣子的母親、拿出這樣子的誠意跟配合度還不夠嗎??
對一個母親而言什麼是圓滿的結果:當然就是寶寶的腳可以恢復到趨近原來的樣子,在不影響機能為前提下做出對寶寶最好的治療,可以恢復,就是最圓滿的結果了不是嗎??但是我早該有警覺心的,在院方高層事發到出院當日完全都沒來關心我兒子一句時,我就該了解,醫療體系真正能下決策得一群人對一般小老百姓,並非真的如此的友善與有擔當;我真的非常天殺的後知後覺,我居然等到是我11/7出院當天醫院還是對給我們完整的醫療照顧不願意給任何承諾,只說叫我持續回去門診和換藥;但是能確定最後狀態的日期沒有時間表的情況下,最惡劣的是以慰問之名減免的一小部分的病房費差價,原來似乎是試圖讓我簽變相和解書的惡劣手段;我心中才開始警鈴大作,其實11/9星期五新聞播出當天早上,我還有抱著一絲希望帶寶寶去回診,希望院方給我一個完整的回應,我要的是:「從10/29發現點滴漏針至傷口完全恢復,並確認不影響日後機能與後續的疤痕重建的完整醫療照顧」這樣子很過份嗎???,院方居然連試都沒試過就說:「我們只能照顧到傷口癒合,其餘沒辦法」,我一個孩子好好的腳進去你們醫院,血肉模糊的狀況出來,你們怎麼能試都沒試過就說沒辦法????「視病如親」這四個字你們還好意思掛在招牌上嗎????院方你們真的不覺得你們的決策真的有很嚴重的道德瑕疵嗎??
社會上凡事都講求法理情,事發至出院,我發誓我從未開口要求過賠償金,因為在「法」跟「理」上醫療疏失也許都可以因責任的歸屬和事實上的傷害的程度化成一個實際的數字,但是在「情」字上頭,我們辛辛苦苦懷孕生下養大的孩子,捧在手心的一塊心頭肉,是多少數字可以賠償他原來一隻白白胖胖的小腳,是多少數字能夠彌補他因為這個無妄之災所經歷的折磨與苦痛呢?要多少數字能夠補償我們這段日子精神上所承受的壓力、每個醫療動作不可避免的風險、及後續對孩子日後成長發展的影響呢??我只想要我的孩子健健康康的好起來!!這個是給我千金萬金,我都不想跟人交換的!!而院方卻辜負了我們最深切的期待!!今天醫院很簡單,只要說:我們深感遺憾就解決了,但是我跟我的孩子呢??所有的過程與結果,全部都是我們自己非得承受一輩子的不是嗎??但是你們今天這樣對待我和我的孩子,我還有勇氣去信任院方你們真的會善待我的孩子嗎?會給他最完善的醫療照顧嗎?院方只想保護自己!美其名是說要評估後續孩子的狀況,但是事實上院方再評估的是不是如何將醫院的損失降到最低?是不是如何能拖延到六個月後「業務過失傷害」刑事追訴期過呢???如果院方在媒體上表達的所謂後續醫療費用都不收錢,假設只是院方跟我說的換藥換到傷口癒合,那每次區區100元的掛號費,後續其餘的醫療照顧院方都直接說沒辦法,我想請教院方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們任何一個人自己的孩子身上,你們可以接受嗎?假設是你們自己的孩子,你們還敢把後續的治療交給這樣規避責任,罔顧道義責任的醫院嗎??還是院方你就是看準我的孩子是醫療疏失的個案,每幾間醫院敢收,所以敢這樣欺人太甚呢??我相信公理自在人心!!我還是要強調一句「如果院方只想保護你自己,為母則強、為父則剛,我們也會不計任何一切代價來捍衛我們的孩子」,
最後我想再一次深切的感謝所有關心我家寶寶的朋友們、社團媽媽及我媽的老闆,台中市西區吉龍里的李國禎里長、台中市黃國書議員、民視新聞、年代新聞為我家寶寶的集氣以及奔走,還有不嫌棄我家寶寶事醫療疏失造成的點滴漏針還願意幫我們換藥的診所及當時候真心對待我寶寶的所有基層醫護醫護人員,我們擁有這些,我會帶著勇氣堅強的打這場捍衛我家兒子的硬戰!!
現在一切會一正常程序進入司法階段,期盼社會善意給我們力量、法律還我們一個真正的公道;等到有一個確切的結果,我孩子的健康有顯著性的進步時,再跟大家分享近況,雖然沒辦法在第一時間一一回覆對我們家寶寶的關心,不過我和孩子的爸一定會一字一字抱著感恩的心逐字看過,謝謝大家把如此冗長的文章看完,真的謝謝大家!!最後最後最重要的還是要提醒大家,如果萬不得已寶寶需要醫療照顧時,請務必提醒或主動詢問有沒有什麼狀況要特別注意的,希望像類似的事件永永遠遠都別再發生了!!!如果您願意請點近我的塗鴉牆,幫我把我文章分享出去,謝謝!!
新聞關鍵字搜尋: 民視: 打點滴漏針 嬰兒腳腫爆醫療糾紛
年代: 心疼! 打點滴漏針 五月嬰腳腫兩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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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附上我兒子原本白白胖胖健康的小腳與點滴漏針後隔天的樣子,希望大家可以不吝幫我們集氣,祝福我家兒子可以一如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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