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兒少我記得是十八歲以內都可以辦哦!! 一次申請過的話是半年(每月3000)半年到了會有社工再來評估,過的話再延半年,可多次申請!! 但您老二要先到區公所去找里幹事,申請中低收証明(有的要有的不用),他會幫您改成四千元的!! 看您覺得一段時間就要跑一次社會局會不會很麻煩,因為弱勢兒少每次申請都要跑市政府的社會局!! 而中低收的生活補助雖然只有一千多元,但不用一直申請,每年中低收復查時沒過會再通知!! 您老大可以先去申請弱勢兒少的生活補助(每月3000)跟讀書補助是不衝突的,老二就等育嬰津貼結束再申請就可以了,因為兩者不可並存!! 印相就是這樣,但有沒有改過就不是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