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怪,政府在多年以前曾經說過,家務有給制,意思是在家里做家務先生就要給薪水,只不過沒有法律規定,讓每家庭自己協調,何況還有顧小孩勒,覺的現在的男人真會算計,總會挑自己有利的,嫁到我家要孝順我的父母,妳的父母妳家的事,家用當然依現代要一人一半. 在我家我沒管老公的錢,我只要他每個月付我薪水,想版媽的老公說啥衣服幹嘛買這麼多,是我會回我自個的衣服有沒有缺,是我自己說了算,不給我那我一定去上班,小孩他自己想辦法找保母顧,幫他生他已經要偷笑了. 版媽一個月才要跟老公拿六仟太少了,一個白天的保母費才對,跟他拿錢的態度要理所當然,不管拿啥錢,不然就乾脆自己出去上班,反正自己的態度要強硬,讓他知道妳很在意這個,在我家給錢我就乖乖的在家帶小孩,對老公好點,不給錢老公就是一個屁,反正版媽自己好好想想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