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理解幾件事:
一、小朋友被打到包紗布、黑眼圈,說不定根本沒有給他喝水、也不給他買零食,哭過了,喝瓶10元奶茶安慰自己的受傷,就要被毒打。
二、這個母親教養子女居然讓外人插手?
三、流血了,意識也不清楚了,還壓他入浴缸溺死他,看別人痛苦死掉很好玩嗎?
四、每當孩子被手足打死了,為什麼每個母親都要維護自己的孩子或丈夫,就讓孩子死得委屈?
也體認到一件事,在這個世界上,真的只有親人才會虐死自己的小孩,最狠的往往是父母和手足。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6/143/2wy9o.html
狠兄溺死11歲弟 起訴 管教偷奶茶 壓入浴缸潑熱水
【侯柏青、施昂強╱台北報導】今年過年期間,男子楊明勳因十一歲弟弟楊智丞在超商偷十元奶茶,竟與乾姊顏瑄分持木棒、水管「管教」男童,又趁男童洗澡時,將他壓入浴池,並用熱水澆燙臉、胸,導致男童受虐後溺斃。台北地檢署昨依傷害致死罪將楊明勳、顏瑄起訴,若罪名成立,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重刑。
案發後,男童母親楊玉賢原本堅持提告,但應訊時對檢察官提問卻冷漠以對,昨甚至反為二兒子楊明勳辯護:「小兒子會游泳,不相信會溺斃。」還說已為二兒子請律師,「他因為這件事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絕不可能傷害小兒子,當時還有一名酒店幹部顏瑄在場,為何都將矛頭對準二兒子?」楊明勳也強調:「絕對不會傷害弟弟!」
持棍毆打滿身傷
據了解,楊智丞與二哥楊明勳(二十一歲)、大哥三人,是同母異父兄弟,楊母擔任清潔工,今年一月底,楊母因么兒楊智丞常說謊、偷東西深感無力管教,次子楊明勳自告奮勇代為管教,接走弟弟與乾姊顏瑄(三十四歲)同住,豈料三人同住不到五天,楊智丞就遭兩人凌虐致死。
起訴指出,除夕當天,楊明勳帶弟弟回家跟媽媽吃團圓飯,年初二凌晨一時許,楊明勳帶弟弟到超商購物時,楊智丞左額已包紮紗布、左眼也出現明顯瘀痕,當時楊智丞因自行拿十元鋁箔包奶茶喝,被店員喝止,楊明勳付錢後,憤怒地用安全帽狠K弟弟,還大罵:「為什麼偷東西?」
兩人返家後,楊明勳疑與顏瑄聯手,分持水管、木棍、皮帶等物毆打楊智丞,害他四肢、臀部及背部滿是瘀傷。
與乾姊共同施暴
事後楊智丞洗澡時,楊明勳與顏瑄不顧他額頭出血、眼眶瘀青且意識不清,竟將他身體壓入浴池,用熱水潑灑其臉及胸口,導致男童溺水、額頭、胸口燙傷,直到下午五時許,兩人才發現么弟昏迷不醒、手腳冰冷且沒有意識,報警時已無生命跡象。
楊明勳、顏瑄應訊時坦承毆打男童,但否認將他虐死或溺死,辯稱洗澡時男童自行滑入浴池還吐泡泡,兩人以為他在玩,才用熱水潑他,沒想過他會死,還說男童交了壞朋友還吸毒才嚴厲管教他,但檢方認定男童被虐打後溺斃,死亡時全身瘀青,背後布滿被皮帶猛抽的痕跡,昨將兩人起訴。
因為都已經走了,活著的人總要保住......這是一般的觀念
這兩天2個月大的小嬰兒哭被塞毛巾,先生不也是跳出來為太太辯護?
‘管教’,就是這句話,讓他們理直氣壯的去行使這些動作。
以前.....頂多稱之管教過當......以前的受虐兒......更慘
有時候
我真的覺得以牙還牙的方式
比較適合對付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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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他是你父母!
曾經有個30歲的受虐兒,在自我成長課程時他說:,他說他很不想回家,因為從小就是情緒出口的他,到長大依然還是,他擺脫不掉、他無法孝順那個對他傷害的母親,但社會不容許,親人不以為然;......認為他這樣是大逆不道..........因為他是中國人......因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他長大了,可以跑,但他還是跑不掉。
在這個世界上,真的只有親人才會虐死自己的小孩,最狠的往往是父母和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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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許多人會高估了自己的情緒自我控制能力
小看暴力行為模式的成癮性,且越陷越深而不自知
若不好好正視自我的情緒管理,即使是內心善良、疼愛小孩的人
也可能在不自覺的情況下,漸漸走上暴力之路
哪天一個不小心,情緒失控失手虐殺了自己最愛的親人
屆時說再多的後悔都於事無補了
所以
到現在polly要上小二了......我還沒讓她看過24孝的故事
以現在眼光來看
岳飛的媽真的是變態到不行
行管教之名就可以在孩子背上刺青....根本就是凌虐
還有那個自己去餵蚊子
讓爸爸睡覺時不會被蚊子咬的笨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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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母親教養子女居然讓外人插手?
.......因為
要證明
她不是溺愛孩子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