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對保險業有了解的媽咪一下關於"保險受益人"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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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保險受益人:我老公自己
我的保險受益人:我娘家媽媽
我女兒的保險受益人:我老公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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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天我們一家三口發生意外過世,但不能斷定誰先過世,
請問我們一家三口的保險金是誰可以領走呢?
剛剛看了這版某篇講到受益人的討論,
我忽然開心擔心我上述的事情如果哪天真的發生了,
我娘家媽媽會不會領不到錢?
(我娘家爸爸已過世十幾年,媽媽的生活費由我姊和我負責)
我在我的保險受益人上,用的是順位。
所以我的保險受益人除了我指定的人之外,如果跟我同時掛點了,怕被有心人給我拿走,我就再加一個叫法定受益人。
也就是如果我的某份保單的受益人第一是我老公,但如果我們兩個同時不幸的走了,這個保險就會由法律去找我的法定受益人,而不會變成老公的法定受益人了。
我老公的保險受益人:我老公自己
我的保險受益人:我娘家媽媽
我女兒的保險受益人:我老公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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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寫得很清楚啦
妳娘家媽媽就只能領到妳的保險金的部份
不過
如果一家三口都過世
妳老公的保險受益人只有寫妳的話
妳一起過世...那就變成遺產
遺產能分配的第一順位為配偶與直系卑親屬
但是假設連妳女兒一起過世
那就是由第二順位直系尊親屬 也就是妳的公婆來領
至於妳的女兒的部份
順位一樣先是配偶跟卑親屬 再來是直系尊親屬(妳跟妳老公)
再來是兄弟姊妹 最後是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依妳女兒的狀況
原本受益人是寫妳和妳老公
但是也不幸一起過世的話
那一樣變成遺產(妳女兒的遺產)
由祖父母跟外祖父母均分
以上...
保險受益人有分生存受益人及身故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購買儲蓄險有還本金部份才有,還是有身故受益部份
身故受益人簡單說就是人走了所留下的保險金
一般分為:指定.順位.法定繼承.捐贈..等
寫一人就是指定繼承.寫二人以上沒指定就均分
不論寫幾人有標示順序就是順位繼承
受益人沒指定就是法定繼承,請看民法規則
像老公受益是自己是不是很怪
您寫娘家媽媽沒問題,可以多加女兒或是娘家姐妹也可以標順位
希望簡單說明可以為您解惑
三商美邦 錢明芬
謝謝樓上眾媽咪的回答~
另外有媽咪問保險受益人可以寫自己嗎??
我以前有問過我老公,我老公的回答是可以,
還說如果他哪天突然怎麼了,
保險金是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領..
(他的保險是我們結婚前他就買了)
我老公的保險受益人:我老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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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會變成遺產.會課遺產稅.且保險公司哪會同意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是自己
應該是滿期保險金受益人寫自己吧
我剛特別問了一下我的保險服務員
老公的保險受益人:我老公自己
我的保險受益人:我娘家媽媽
我女兒的保險受益人:我老公和我
關於妳老公的部份---變成遺產(要課遺產稅)
妳的部份---娘家媽媽
女兒的部份--因為妳與老公都不在,所以也會變成遺產(要課遺產稅)
會建議在受益人後方再加註---法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