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現在他提出離婚
我同意
但是我要求小孩留著
他不要
他堅持小孩他要
如果小孩給他
他說他會丟給他媽媽去顧
他媽媽很堅強可以顧三個孩子(一個是小姑的孩子)
但老大準備要上小學(老大本身有構音跟情緒障礙問題)
老二因為凡事都學老大
所以有構音跟愛打人情緒問題
老公是說反正事到再說
他也不會讓小孩去讀幼稚園
他負擔不起
也不會讓小孩去上早療課程
他們家沒人可以幫忙接送
而我
目前是一個家庭主婦
但是我正私下努力在找工作
我心疼二個孩子
我不想看我好不容易努力至今二個孩子有改進
卻被他們毀掉
但是一個人要顧二個孩子很難
加上如果我帶孩子私自走
我也不能回娘家尋找幫助
因為老公一定會去娘家堵人
我該放手爭取探視權就好還是要狠下心來帶著二個孩子走呢?
我放手的話
二個孩子的未來會不會因此毀掉
我不放手的話
若是小孩被找到而帶回去
我又要怎麼爭取到呢?
相關搜尋「 放手 」
夫妻的情份有人說可以斷,那就讓它斷,可是親情是無法斷的
但是母子情份更斷不了,必竟是妳身上一塊肉割下來的
以及孩子未來,也是母親最放不下的問題所在
所以,這部份妳要跟妳先生溝通,妳的出發點,妳的用意,告訴妳老公
妳與他感情不好是兩人的事,但千萬不要波及孩子
希望他能了解,並知道孩子問題所在,妳教育養育的孩子姓他的姓,如果他想為孩子付出一些責任,那麼,給予妳孩子的教育費,冷靜好好的協商,如果一個男人無法斷了親情,好好協商他會聽下去的,怕就是怕不負責任的男人。
如果,無法協商,那就是不離婚了。
因為妳離婚後要找工作,試問,孩子怎辦。
依現實條件看來妳老公比較占優勢
所以小孩的問題不該是把焦點放在跟爸爸或跟媽媽...
我真的覺得你只是放不下小孩
又對男方沒信心
除此之外以現實條件看來你能給的未必比男方好.
另外若依法律判定,你應該勝算不大吧
妳要工作,也無法照顧兩個孩子。現在妳正在找工作,還無法確定妳的經濟力如何?能不能負擔一個孩子上小學,或許還得加一個安親班照顧,一個上幼稚園。有沒有想過,妳工作,然後負擔孩子上幼稚園的費用和定期帶孩子上早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