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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老公走後,公婆要我回南投居住,可是我要住娘家生活.沒想到今年過年竟然將小朋友留住不讓我帶回.而且婆婆還說我是害死她兒子兇手.請問各位我如何將小朋友帶回.要採取何種法律情況.最慘的是。。。被當外人。還要做到累死&嫌到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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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辦離婚 監護權是你..打電話去市公所問一下對策囉
這跟市公所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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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里長來協調一下,
因為如果您先生已經走了(希望我沒看錯,如果有先說聲抱歉),
沒有二話,小孩監護權只屬於媽媽,
但不用馬上上法院,先找里長,好好談能把孩子帶回來最好,
不行的話再找警察,爺爺奶奶是無權扣留孩子的,一般到這程度孩子就可以要回來了,但是和婆家撕破臉是難免的。
小孩的監護人就是父母啊......
父親都走了.當然是母親啊,除非母親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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