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女同事嫁給一個再婚的老公已經快十年了
她老公在前段婚姻時買的壽險受益人是前妻
離婚之後大概也忘了去變更受益人
(OS:很奇怪,繳費通知書上不是都會寫要保人跟受益人嗎?)
很不幸她老公生病過世了
拿著治療過程中的醫療收據以及死亡證明去請保險理賠時
才發現保險受益人是前妻
請問懂保險理賠的媽咪們
離婚後的保險理賠受益人會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終止而自動失效?
自動變成現任配偶或子女為當然受益人?
沒辦法囉...
http://www.nstyle.url.tw/fina/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505&catid=1&Itemid=261
作者:黑雪~ 參觀網站
時間:2010-12-26 10:15
4
現任妻子是一毛也領不到保險金~
朋友姐姐就是個例子
丈夫突然過世,保險受益人是婆婆,朋友姐姐一毛也分不到
就算從一開始,婆婆都沒替兒子繳過保險費
但身為妻子的還是拿不到半毛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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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像以上這位媽咪這樣的例子
而是婆婆和丈夫一起過世呢?
理賠金的部份保險公司會如何處理呢?
5樓媽咪的例子我個人覺得
如果老公跟婆婆一起過世
但那仍是老公的保險金吧
應該是由現任老婆,孩子繼承
但是要扣遺產稅
補充一下
醫療收據原本是醫療行為發生時被保險人就可以請領
但現在人走了
看保單內容有分吧!都有可能耶
1.不能領了....
2.看誰拿收據去請領若可以給現金的話
給支票的仍要存到被保險人戶頭吧
3.受益人領
(原作者於 2010-12-26 11:23:42 重新編輯過)
受益人死亡 保險金就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會有遺產稅的問題
醫療保險金 可以由支付醫療費用的人去申請回來 因為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本人 如果被保險人去世了 就可以由家屬去申請 不用找前妻
但是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 如果是前妻的名字 而不是寫配偶兩個字 就必須由前妻去申請了
所以離婚後 記得把受益人換一下名字好了免得有不必要的麻煩
1.醫療理賠不是受益人領的,可由支付人主張,或是繼承人領取,因為它算是被保人的遺 產(醫療理賠金的受益人是被保人本人)
保險公司必需支付,沒有不給的道理,
2.壽險受益人如果沒寫明配偶,而是寫前妻的名字,那就是前妻領的,現任老婆無法主張
3.如果被保人和受益人同時過世,會先有認定問題,若受益人後死保險金為受益人遺產..但若無法 認定則為被保人遺產..
因為受益人領保險金的條件之一就是必需在被保人死亡時仍"生存",如果比被保人早死或無法認定則視為被保人遺產..
(原作者於 2010-12-26 12:12:43 重新編輯過)